我完全明白你的想法!你是一个很有爱心的人。如果是你,爱一个人,摔倒了,你会帮他爬起来,而且一如既往地爱他。这由你善良的天性、你的人道关怀意识和对伴侣的感情等等因素组成。有人遇到你,是他的荣幸。但是上帝没有把这份荣幸赐予每一个人。
我们看到太多现代婚姻的例子,让人感到婚姻誓言的脆弱。很多伴侣,会因为一个简单的理由,为了自身的利益选择分开。甚至有些人在对方一发生事故的时候就表现出离开的先兆。我读人性,通常不会用比较高的标准,因此,我觉得陈行壮算是一个有情义的人。我们撇开法律的是非不谈,你可以看到他一直在全力以赴地帮助妻子脱险。但是一个年轻人,到壮年,十年的等待是漫长的,还有对生命的尊重的感悟、对自身前途的选择,对善和恶的认知,都会使他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有所改变,即便是如此,无可非议。因为人是一个个体的存在,要为个体负责。有些人可能象你那样选择,这是对方的荣幸,有些人不像你那样选择,也有可以理解的原因。
我看到一些男性因为太太乳房癌作了切除,开始有另外打算的都很多(当然也有另一种),所以很多女性曾经跟我说,她宁愿患的是其他的任何癌症。患病者相对犯罪者是没有主观选择权的,更值得同情,但是我看到很多文章还是为男人们寻找理由。可能你太幸福了,很难想象另一种人的感情窘迫。
当我们认识了人性的时候就无法在评判一件事时把要求提得很高。因此我作这样的假设。我上文提出的是一个假设,只是在论证如果这样的话(家破了),岂不是更遭?为了证明选择激烈的方式会造成牢狱之灾,牢狱之灾会导致没有自由维持家庭和没有机会作每一天的感情联络,让另一个有其他想法,这样又会导致可能的婚姻失败,这是一条事件发展可能出现的链条,我以此说明结果:用暴力解决自己的痛苦只能让自己更进一步进入万劫不复的深渊。我写文章的所有目的就是希望人们能够明白这个道理,鼓励一些比较迷惑的人们从正面去解决人生的悲苦,不要用可怕的方式解决。这样会尽可能地避免家庭和个人悲剧再次出现。希望我们都能把这种思想传播予还迷惑的人们。
引用:
(5) 剥夺弱者生命能解决个体的痛苦吗?
如果她的丈夫真的如他在证言上所说的是“深爱自己的女儿”,一旦意识到妻子真的是杀害他最爱的亲生骨肉的凶手,他会不会因为她美丽的外表下装有一颗极度冷血的心灵将来而有其他想法?万一婚姻再破裂,这样家破人亡的结局是人所寻求的吗?
最可怜的是她的妈妈,和嘉嘉感情最深,已失去养育了几年的孙女,又眼看女儿走进监狱。用这种方法解决痛苦,最后目的没有达到反而给亲人和自己制造更多的痛苦,值得吗?即便你杀了孩子、解决了这个问题,你的人生从此会一劳永逸、没有别的痛苦吗?只有脑中装满独裁暴力意识的人,才喜欢和赞成用暴力的手段解决人间的困苦。这是从个人的最终利益去看。
彭璇本来也不是一个黑到底的女人,依我看来,她也有令人羡慕的地方。她有一个对她很有爱心又忠诚的丈夫,从陈行壮对整个案件的所作所为看,他真的是做到仁至义尽,彭璇虽然有一个患“自闭症”的女儿,但也有一个令她自豪的丈夫。这世上有多少荣幸的女人有一个类似陈行壮一样有情有义、对妻子疼爱有加的伴侣?而且彭璇还有一个对她爱如掌上明珠的妈妈?
五瓣丁香:不知道为什么,读这几段的感觉不是很好.
““虎毒不食子”,在加拿大这样的文明社会,母亲害女,只能激起人神共愤”
对这个观点,我是没有一丝反对的.在国内那个生活艰难的年代,我也只见到身边做父母的人为了自己那个被上帝咬得特别重的苹果鞠躬尽瘁的例子.中国人对孩子的爱,应该是一种很强的天性.在国外,新闻自由了.听到彭旋案之前,这些年我们也听到过白人女人,亲手杀了几个自己亲生的健康的孩子的事例.(比如那个把两个可爱的孩子放在车里,把车开到湖里去,活活淹死孩子后,还想嫁祸于人的白人女人)能够这样做的人,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她们的精神是不是有了毛病.她们是不是某种疾病的受害者?她们害了人,做了违背人性的事,世人应该看见她们的错,不能犯一样的错.可是,对彭旋本人,我的感情是:原来爱她的人,应该更加爱她.而不是去预见什么发现她的冷血就离开她的情况发生.也许博主提到她有一个深爱她的丈夫和母亲的原意也是这个意思,可能是我多虑了.
世上的每个人都需要爱,需要关心.彭旋亲人对她的爱,可能是她灵魂的唯一救命稻草了.